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 协同治理 联合守护
2023年12月,贵州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惠水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四部门共同制定了贵州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联动协作工作运行机制(试行)》,机制针对湿地水资源保护、湿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问题对贵州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实施以下几点联动管理保护措施。
一、重要工作协同推进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研究部署重大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协作单位每年进行两次工作会商,听取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相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开展4次联合调研督导,巡查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暨惠水县鱼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护或问题整改情况,与环保部门评估管理保护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二、重点河湖联动管理保护
一是重点围绕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治理突出问题,强化执法、司法联动,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合力,有效推动河湖管理保护见实效。二是共同发布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暨惠水县鱼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司法保护令》,并指导当地村委会将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暨惠水县鱼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共同开展生态修复公益、宣传引导等活动。
三、重大案件联合督导
对于涉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暨惠水县鱼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重大案件及媒体曝光、涉及面广或公益诉讼案件,可由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四、线索相互移送
在工作中发现贵州惠水鱼梁河国家湿地公园暨惠水县鱼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受到侵害或存在侵害危险的公益诉讼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或移送。
五、重要工作信息互通
一是在河湖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部署、出台的有关政策以及涉河湖生态保护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等情况,及时互通信息。二是倡导当地村民向相关部门提供,检举涉地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法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信息共享的智能化水平,实现涉河湖生态保护领域执法信息实时共享。